降低员工薪酬待遇无疑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不法行径。
究其原因,乃在于此举涉及到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作出此类变动时务必与从业人员达成共识并获得相应的书面签署同意书后方能予以执行。
若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雇员有权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争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17 10:08
首先,对于因为员工过失导致的公司财产损失问题,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规定向该名员工索取适当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可参考合同条款,同时也可以从该员工个人的月度工资中予以扣除; 此外,在必要时,公司亦有权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2024-05-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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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