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协议明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例如:“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则该约定有效,但需遵守以下规则:
管辖权确定方式:原告可向任一约定法院起诉,若多个法院均立案,则以最先立案的法院取得管辖权。
法院的审查义务:若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需审查约定是否符合“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要求。若符合,则裁定由最先立案法院管辖;若不符合(如约定无实际联系的法院),则协议无效,按法定管辖处理。
(二)无效情形若协议约定的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则管辖条款无效,例如:
约定两个以上无实际联系的法院(如约定与争议无关的第三地法院)。
违反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如约定基层法院管辖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或约定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
二、实务案例参考有效案例:
在(2020)最高法民辖终32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协议约定“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有效,并以最先立案的法院为准。(2020)最高法民辖终32号
无效案例:
在(2019)京02民辖终117号案件中,因协议约定“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或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但甲方所在地与争议无实际联系,法院认定该条款部分无效,仅认可海淀区法院的管辖权。(2019)京02民辖终117号
明确约定:
若选择多个法院,需确保所有约定法院均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如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住所地等)。
示例条款:“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避免歧义:
尽量约定单一管辖法院,以减少管辖权争议风险。
若需约定多个法院,建议明确优先顺序(如“首先由A地法院管辖,A地法院不受理的,由B地法院管辖”),但需注意部分法院可能仍以“最先立案”为原则。
审查法定限制:
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继承纠纷等专属管辖案件,不得通过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法院。
重大涉外案件或标的额过大的案件,需遵守级别管辖规定(如中级法院管辖标的额超5000万元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五条 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6-09-21 08:46
针对可撤销合同中管辖权约定的效力问题,核心结论是:可撤销合同未被依法撤销前,符合法定条件的管辖权约定合法有效;即使合同被整体撤销,独立存在的管辖权约定仍然有效,具体解析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6-09-20 11:17
核心结论: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便租赁合同签署于公司更名之前,合同也合法有效,不受公司更名的影响。
法律依据与效力解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更名仅属于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中的名称变更,不属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定事由,具体原因如下:
主体权利义务连续,不改变合同主体身份
公司更名后,原公司的民事权利、义务全部由更名后的新公司概括承继,签署租赁合同时的主体资格、真实意思表示都不会因为名称变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026-09-18 11:5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该条款仅要求当事人完成“盖章”这一形式要件,并未强制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使用同一种印章(必须都盖公章或都盖合同章)。
2026-09-17 09:34
针对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置,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则界定,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核心法律依据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9-1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