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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交的社保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4-04-11 09:34 标签: 退休年龄 社保

若参保人在未达到国家设定的现行退休年龄而离世,对于其在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建立的个人账户中所缴款项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全部数额。
此时,继承人需按照规定首先完成死亡手续的申请及处理,并通过提交相关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等有效证件,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协调管理部门进行遗产继承的相关操作。
在此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继承人还可依据具体情况,向相关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援助性款项。
在特别的情况下,若继承人由于疾病或者由于非因工作导致残疾并完全失去劳动力,他们还有权享受相应程度的病残津贴待遇。
所有此类政策和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维护参保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保证其遗属在遭遇突发事件后能够获得必要的财政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朱金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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