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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能要赔偿吗

劳动工伤 2024-04-16 09:32 标签: 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在怀孕期间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虽然该条款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经济补偿,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也会将不续签劳动合同视为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从而适用该条款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秦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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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众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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