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前规定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前规定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有没有效,要依据原股东是否履行出资责任而定,如果股东已经履行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承担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无效的。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形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二)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清算是公司终止很重要的步骤,也是必要步骤。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5-04-24 14:00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处理,需严格遵循《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法律框架下的具体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债务清偿的基本原则
投资人无限责任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第31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清算时,先以企业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投资人用个人其他财产(如存款、房产等)补充清偿。
家庭共有财产的特殊情形
若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如登记文件中注明),则需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债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
2025-04-24 13:57
公司债务转让给个人(即债务承担)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核心在于债权人同意和协议合法性。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和法律要点:
一、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1条:
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转让无效。债权人有权要求原公司继续履行债务。
2025-04-24 13:55
公司借款不还时,法人(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形:法人通常不直接担责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原则上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法定代表人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除非存在下述特殊情形)。
2025-04-17 16:51
2025-04-11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