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前公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债务人)的股权。破产清算前普通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没有限制,但事实上是没有买受人愿意接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2022-08-18 13:52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
4、分配完毕,申请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2022-08-25 14:45
2020-11-29 15:32
破产清算股东不用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2-08-12 09:48
债权人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022-08-12 10:34
私营企业如果符合条件的能申请破产清算。私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