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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是否可以改变中标人

建筑工程 2024-05-11 09:39 标签: 中标

自中标之日起,招标单位与中标公司已经签署了相应的合约。
该项合约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然而,在双方一致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乙方(即中标方)希望修订该合约中的主体内容,即将原来的主体更改为甲方以及丙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法律层面上,合约的主体内容确实具备变更的可能性,但必须得到未参与更改的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王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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