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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故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4-05-14 10:05 标签: 拖欠工资

若出现未能按照事先拟定的劳务合约条款履行薪资发放责任的情形,当事人可前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有权利责令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用及经济补偿等款项。
如若劳动报酬低于所在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应数额不足部分务必予以补足;
若逾期仍未支付,则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向劳动者追加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何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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