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尽地审核施工承包协议中关于验收条件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示范文本》中对工程验收设置了发包人不作为的默示条款。
换言之,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的28个自然日内未进行验收,或者在验收后的14个自然日内未作出任何回复或提出异议,则应被视为验收程序已经完成且验收结果为合格。
(2)若合同中有类似的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安排专人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送至发包方处,同时要求发包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认其已收到该等文件。
(3)若发包方拒绝签收上述文件,承包商须根据专业人士的建议,采取诸如快递、EMS以及公证等多种途径,确保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能够得到有效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6-05-26 15:56
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投标有效期内(或有效期满后协商同意的期限内)签约,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约,中标人除了可以要求退还保证金,还可以主张招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2026-05-12 17:04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对现场现状、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范围、双方沟通记录等材料做好留存,必要时可以做公证,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避免违规调整内容:协商调整时不得改变工程的核心质量标准、主体工程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否则调整后的补充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及时维权追责:如果因招标人过错产生损失,不要拖延,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投诉或者诉讼途径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026-04-13 14:51
务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一致,这是保障项目合法启动、避免保证金损失和法律风险的关键一步。
2026-03-03 14:07
具体执行中需结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及行业细则,确保合规性。招标程序应公开透明,防范法律风险。
2026-01-19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