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以传真形式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必须注意的是,传真文件仅有参考价值,不敢断言其具有充分的证据效力。
在通常情况下,唯有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事实之间实质联系的证据,才能真正发挥证据的功能和效用。
因此,针对传真件的证据效力问题,法院往往会综合众多因素加以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件是否为传真方本人发送,接收方是否成功接收到传真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5-05-09 09:52
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时,过错方需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非过错方可主张恢复原状或索赔。具体处理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及损失范围综合判断。
2025-05-09 09:50
2025-05-09 09:45
2025-05-09 09:42
对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向 合同履行地 或 被告住所地 的法院起诉,两者均可作为有效管辖法院。具体需结合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025-05-09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