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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是否可以自愿选择协议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7-02 08:37 标签: 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如果您是我国内地居民并自愿解除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么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以便办理离婚手续。
在正式离婚之前,婚姻双方应当就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达成共识,该离婚协议书应详细明确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并且对于未来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充分平等的协商与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董军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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