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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先调解吗

婚姻家庭 2024-08-07 08:40 标签: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前,调解并非必须的前置程序,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或者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需事先进行调解。然而,一旦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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