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拖欠工资职工是否随时可辞职

劳动工伤 2024-09-10 09:43 标签: 拖欠工资 辞职

拖欠工资的职工并非随时可辞职,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权利并非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时随地、无需任何程序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行使这一权利时,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等,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严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拖欠工资的职工并非随时可辞职,但可以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劳动者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可能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张冉律师

张冉律师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