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具体如下:
开工时间的确定
1.合同约定:合同一般会对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予以确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开工日期,且该日期符合实际情况,则以此日期为开工时间。
2.开工通知: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开工日期,或者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为开工日期。如果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如果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时间。
3.其他证明:如果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明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可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或者通过其他证据如施工日志、监理记录等来确定实际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的确定
1.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而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擅自使用: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特殊情况
在确定开工、竣工时间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工期顺延等。如果因发包人拖延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迟延提交施工图纸、场地及原材料、变更设计等行为导致工程延误的,且建设施工合同明确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签证确认的,经审查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签证确认,但其有证据证实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过工期顺延,或者发包人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可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5-04-17 16:57
若工程完工后发包方(甲方)拒绝结算或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施工方)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权,要求结算并支付款项。具体需结合合同关系、证据情况及法律程序处理。
2025-04-17 16:57
工程未结算时,若施工方拒不履行结算义务,当事人(如发包方、实际施工人等)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但需满足起诉条件和程序要求。
2025-04-09 17:20
2025-03-18 14:51
工程款纠纷的立案时间一般为7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立案;若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正,法院会要求补正后再审查。案件审理时间根据程序不同分为3个月(简易程序)或6个月(普通程序),特殊情况可延长。
立案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6条,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若符合以下条件,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权限。
若材料不完整(如缺少证据、身份证明等),法院会要求补正,补正后重新计算7日审查期限。
不符合条件的处理
若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原告可对此裁定提起上诉。
2025-02-21 17:00
招投标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主要是根据纠纷发生的地点来确定管辖法院。在招投标纠纷中,如果纠纷发生在某个具体的行政区划内,比如县、市辖区等,那么该行政区划内的人民法院就具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招投标活动在某个县内进行,且因此产生了纠纷,那么该县的人民法院就有权审理此案。同样地,如果纠纷发生在市辖区内或者省、直辖市内,那么对应级别的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