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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应当如何成立清算组

公司法务 2024-10-26 08:36 标签: 公司解散 清算组

公司解散时,成立清算组是确保公司有序清算、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具体的成立清算组的方式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应当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董事或者股东大会无法确定清算组成员,或者确定的清算组成员不履行清算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处理:如果公司解散后,未按照上述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清算组成立后,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杜海燕律师

杜海燕律师

上海松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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