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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公司强制加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劳动工伤 2025-03-13 10:03 标签: 劳动关系 强制加班

结论:公司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

一、法律明确禁止强制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时,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若公司单方面强制要求员工加班,且未履行协商程序,则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进一步强调,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若公司以扣薪、降职、辞退等威胁手段强制员工加班,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二、强制加班的违法后果

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可对公司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按每人100-500元的标准罚款。

民事赔偿

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若公司以扣薪威胁强制加班,员工还可主张补发被克扣的工资。

举证责任

员工需提供加班事实的初步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公司若主张“已支付加班费”或“不存在强制加班”,需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法院将支持员工主张(参考案例中李某某的加班费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姚超越律师

姚超越律师

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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