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本身不可遗赠,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有限制遗赠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宅基地的遗赠问题需结合其性质和受遗赠人身份综合判断,结论如下:
一、宅基地使用权不可直接遗赠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具有强烈身份依附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
非本集体成员无法通过遗赠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即便遗赠房屋,因“房地一体”原则,非集体成员仅能继承房屋所有权,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如案例中侄女非集体成员,遗赠被判无效)。
本集体成员遗赠也受限制。若受遗赠人为本集体成员,需符合“一户一宅”等申请条件,并需经集体组织同意,否则可能因违反集体权益被认定无效。
二、宅基地上房屋可遗赠,但受限于使用权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可依法遗赠。但需注意:
房屋与宅基地不可分割,受遗赠人继承房屋后,仅能基于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翻建、扩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非集体成员受遗赠房屋时,无权主张宅基地使用权,且可能因无法实际使用房屋导致权利受限(如案例中城镇户籍子女继承房屋但无法变更宅基地登记)。
三、司法实践态度:遗赠协议可能无效法院普遍认为,遗赠协议若涉及非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能因损害集体权益或违反“房地一体”原则被认定无效(如案例中《遗赠抚养协议》因违反宅基地规定被判无效)。
总结: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单独遗赠,房屋遗赠需以受遗赠人身份和集体权益为前提。非集体成员虽可继承房屋,但无法获得完整的物权,实际权利受限。建议在涉及遗赠时,提前确认受遗赠人身份并咨询当地政策,以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2026-01-15 09:12
开发商无预售许可或“五证不全”
若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他合法销售证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购房者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还定金,甚至可主张合同无效。
操作建议:要求开发商出示证件原件并拍照留存;协商退款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
开发商虚假宣传或欺诈
如开发商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虚假承诺学区房等,构成欺诈行为的,可要求退还定金并主张赔偿。
操作建议:保留宣传资料、沟通录音等证据,通过消协投诉或起诉维权。
开发商单方违约(如转卖他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026-01-10 09:57
原告必须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如购房者、售房者)或与合同履行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继承人、受让人)。例如购房者起诉售房者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即符合该条件。
2026-01-08 10:44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事由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大类,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形如下:
一、法定解除事由
基于法律规定或重大违约行为,买受人可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经核验确认房屋地基、承重墙等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安全。
严重功能缺陷:如防水失效导致长期渗漏、隔音隔热缺陷无法修复,直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2025-12-31 10:20
若离婚时房产证已登记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该房产一般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需区分各方出资性质及产权份额。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加名的部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其父母名下的份额原则上归父母所有。
2025-12-29 16:22
一房二卖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出卖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且符合法定要件,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或诈骗罪;若仅属民事违约或行政违规,则通过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