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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工伤 2025-04-10 09:47 标签: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赔偿

员工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若满一年仍未签订,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主张经济赔偿。具体规则如下:

赔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一)未满1年的双倍工资赔偿

适用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赔偿规则:

从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签劳动合同前一日止,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正常工资+一倍赔偿);

最长支付11个月(例如:2023年1月1日入职,至2024年1月1日满一年,双倍工资计算至2023年12月1日)。

计算基数:以员工实际月工资为准(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满1年后的法律后果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满1年未签合同的,法律推定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赔偿主张:

劳动者仍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若因用人单位违法(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可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双倍赔偿: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乘以2(例:工作3年,赔偿6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 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王丹律师

王丹律师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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