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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久没分红可以申请清算

公司法务 2021-11-10 09:12 标签: 申请清算

一、公司多久没分红可以申请清算

申请清算的前提是公司破产,而公司破产的前提则是债务公司无力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这两步可同时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后在去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格式(**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劳敏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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