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租的设备是公司资产吗
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不是公司的资产,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二、租赁物有瑕疵能向出租人索偿吗
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物有瑕疵的,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按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更多处于“钱袋子”的地位,租赁物选购、验收、使用等所有事宜都由承租人负责处理的,这时再向出租人索偿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选择权人,自然应对行使选择权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当然,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都免除其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按照民法典规定,当承租人完全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选择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时,如出租人为承租人确定租赁物或者擅自变更承租人已选定的租赁物的,出租人应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此外,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租赁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也应由出租人负担:
(1)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而来告知或者因重大过失不知有瑕疵的;
(2)出租人与出卖人有密切关系的;
(3)承租人无法或者不能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6-01-06 16:05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民事行为后果最终由总公司兜底。企业在设立分公司时需严格依法登记,并加强对分公司的合规管理,避免因分公司的违规行为牵连总公司。
2025-12-20 16:27
法人挪用公司股票属于严重侵害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及公司治理程序综合处理。具体路径包括收集证据、内部追责、报案追究刑责,并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股票或索赔损失。
具体处理步骤与法律依据
一、紧急应对与证据固定
保全股票权属证据
核查股票登记记录:调取公司证券账户交易明细、股权登记簿,确认股票被挪用的时间、数量及流向;
保存书面凭证:如股票交易协议、转账记录、法人签署的违规文件等;
电子证据备份:邮件、聊天记录、系统操作日志等(需公证保全)。
2025-12-20 11:03
个人独资公司监事的连带责任与其履职行为直接相关。若无违法行为,原则上无需担责;若存在过错或参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则可能面临连带赔偿责任。建议监事履职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2025-12-20 11:02
公司出事主要由法人独立担责,法定代表人仅在过错行为或特定违法情形下承担责任。建议法定代表人履职时严守法律底线,保留履职合规证据,降低法律风险。
2025-12-20 11:01
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申请财产保全、追究股东连带责任或申请破产清算等法律手段应对公司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行为,核心在于及时固定证据、阻断资产流失并确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