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不可以约定。
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约定上,法律有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六种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另行约定终止条件。
虽然法律规定,除了必备条款以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等事项进行约定,但这并不等于任何事项都是可以纳入自由约定的范围的,比如少数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因职工操作失误造成的工伤事故概不负责、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等,即使这样的约定条款,职工事先是同意的,但因为约定的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属于无效条款,没有法律效应。
二、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6-08-28 09:04
您已经取得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符合工伤鉴定的核心前提:
根据工伤相关鉴定规则,伤情相对稳定、治疗终结(出院通常即代表治疗已终结)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该伤残等级结论既可以用于工伤待遇理赔,也可以作为诉讼中的关键证据使用。
具体申请路径:您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出院记录、各类影像学检查报告等完整诊疗材料,您持出院时医院出具的全部诊疗资料即可满足材料要求。
2026-07-25 09: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两种情况都可依法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2026-05-31 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劳动者就依法享有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的权利,该权利不因劳动关系解除(离职)而消灭。
2026-05-18 15:43
如果您已经连续和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您没有严重违纪等过错,那么第三次续签时您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公司拒绝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公司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而不是普通的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七条。
2026-05-18 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分情形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