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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售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纠纷 2021-12-18 09:44 标签: 预售 商品房转让合同 有效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买卖就是通常所说的无证销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正)第六条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无证销售开发商不仅面临着行政处罚的风险,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吴冰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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