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租房转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廉租房转卖不受法律保护。廉租房是公有住房,承租人没有转卖权。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专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廉租房的申请有哪些材料和办理程序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综上所述,廉租房,公租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民众要意识到,即使购买二手房,也绝对不能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像廉租房和公租房本身就是保障性住房,如果不符合租赁条件,当事人是需要腾退廉租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5-05-09 09:32
退房款诉讼一般需 3-6个月完成一审,若案件复杂或进入二审程序,可能延长至 1年以上。具体时长受案件性质、法院效率及程序环节影响。
2025-05-09 09:23
2025-05-09 09:19
建议行动
立即取证:固定现有证据,避免卖家销毁记录。
咨询律师:通过专业分析制定诉讼策略,提高胜诉率。
多渠道维权:可同步向住建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行为(如涉及中介或开发商)。
遇到此类问题需果断行动,法律对恶意“一房二卖”有严格惩处,购房者可通过司法途径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2025-04-30 10:38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必须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程序上的要求(如公证、备案)、可能的法律后果(无效或可撤销),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建议,比如咨询律师或进行公证,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2025-04-30 10:15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规则为:
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无效:若约定管辖法院与房屋无关,约定无效;
其他规则补充:若争议不直接涉及房屋本身,可适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但需优先适用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