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还会庭前调解

婚姻家庭 2022-10-14 09:00 标签: 起诉离婚 庭前调解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还会庭前调解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的,调解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缺失。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开庭是否是调解

1、这个是继续审理之前的案件,当然在一审二审之前是可以申请调解的。

2、法律对案件什么时候审结有相关的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高淑薇律师

高淑薇律师

北京循义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