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可以中止吗
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间,是可以因某些事由进行中止的。如果出现了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或者不可抗力等情形,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则行政复议中止。
二、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四)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2024-12-10 11:16
2024-12-04 11:45
在处理过程中,应当保持冷静、理性,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注意各个途径的时效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4-10-12 09:28
2024-09-19 09:32
2024-09-06 09:14
行政处罚的期限一般规定为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一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