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合同解除的,履行合同可以获得的收集是预期收集,当事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预期收益赔偿。
房屋抵押期间可以买卖的,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所以在双方没有约定,不损害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有效。
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无效后,合同中约定的价款也无效。
签订合同后,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声明撤销合同的,撤销声明是不具有效力的,如果要撤销合同,需要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
宅基地是不能抵押的,所以抵押宅基地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赠与合同如果已经履行,财产所有权转移后,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除外。
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而是口头承诺赠与,在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公益性赠与除外。
二手房买卖未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买卖合同。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债务人履行合同的地点,不在履行地实施的履行行为不发生消灭合同义务的法律效力,既然了合同履行地如此重要,那么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如下: (一)特征履行地规则。这项规则是指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 (二)实际履行地规则。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以合同实际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房屋出租后,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果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出租人知道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转租行为有效。
要约邀请原则上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只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在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