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二次一般会判离,但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要求法院必须要判决离婚。若是起诉离婚的原告在开庭时不到庭,或者是提交的材料不能证明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那么就有可能不会被判离。
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
配偶一般属于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时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配偶遗产。
孩子可以过继给亲戚,具体如下: (1)对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送养方和收养方双方自愿达成收养协议,孩子自己又愿意被收养的,就可以达成收养关系; (2)如果是远房亲戚,收养的孩子不能满14周岁,并且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不能抚养子女; (3)收养人不能有子女,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子的,双方年龄需要相差40岁; (4)一旦收养关系建立,养育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终止。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取决于协议的内容和签订方式。 如果协议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该协议在离婚时是有效的。如果协议的内容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在离婚时可能无效。
离婚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之前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之前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