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一般不属于医疗事故,不良反应是吃药时,出现的正常不良现象。但医生用错药造成不良反应的,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纠纷构成刑事犯罪的,医疗事故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起诉。所以医疗纠纷进行民事赔偿诉讼的,不能同时告医疗事故罪。
没有做医疗过错鉴定的,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不影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构成医疗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并且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如警告、吊销执业许可证等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如果有回避情形而没有回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错误等情形的,鉴定结果无效。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产生误工费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诊疗结果错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根据两个关键要素来决定: 一是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 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生构成刑事犯罪,执业资格证被吊销,或者执业资格证未被吊销,但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得执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手术治疗时误切了卵巢的,是属于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损害责任免责的事由包括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