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6-01-09 14:51
期限是三十日内。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2024-05-27 11:17
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做出裁定的时间具体如下: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
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
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025-05-29 15:59
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时间规定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抗诉,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
(2)对第一审裁定的抗诉,应当在接到裁定书后第二日起五日以内提出。
2026-05-26 16:05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2024-06-29 13:47
一审二审终审后还是可以抗诉的。
抗诉包括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两种。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接受抗诉的机关为抗诉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