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流程分为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结算等。: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需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财务部进行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出纳安排付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五)索赔价款结算(六)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2022-10-11 16:59
预付款不是根据合同的内容而确定的,而是进行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的。即可以是定金,也可以是订金,这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只不过你要区分它们的不同: 订金是个意向,双方有意达成交易,但订金并不受法律条款的约束,如果双方最后不能就合同达成一致,那么返还订金即可。 定金指买卖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买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可视同合同开始履行,法律规定,交易双方达成定金合同,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对方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你要视自己的情况,在与对方协商时,明确预付款的种类。
2020-10-12 15:44
正常是收据,原因主要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只有到交房时房屋测绘部门会对房屋面积进行实地测量之后,取得了准确的房屋面积,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有时会出现多退少补的现象,这时开发商才会出具正式的购房发票。
2022-08-11 14:40
正常的顺序是先签合同,后付首付。 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5、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2022-09-22 09:59
定金不是预付款。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如下: 一、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 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三、定金除了担保作用外,还具有证明合同的作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四、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五、定金一般为一次性交付,而预付款可分期支付。
2022-08-11 15:54
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只有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本金的义务。 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出借人在交付借款后借款合同才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出借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借款人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当然也有人认为,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可以区分为有偿借款合同和无偿借款合同。有偿借款合同:也就是借款人要付利息,是双务合同。出借人不负担交付借款的义务,但是要负担不干涉义务,借款人负担返还本金利息的义务。无偿借款合同:出借人同样承担不干涉义务,借款人承担返还本金的义务。双方均各自负有义务但不是对待给付关系,因此应当为不完全双务合同。 如果是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定为双务合同,借用人有归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金融机构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因为是诺成合同)。两者互为对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