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企业取名的规定是: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
3、其他法律规定。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 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
2021-02-26 09: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2022-08-12 16:03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分类: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是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一方有配偶者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重婚同居。
2022-08-23 16:5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05-28 15:18
拾得无主物,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
交给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022-08-09 10:16
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律的一般本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