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为人利用他人照片实施了毁损他人人格、名誉等行为,构成了对肖像权、名誉权的侵权;若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的是侮辱罪,依法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才会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是一般利用他人肖像照片进行盈利或未经同意而进行展出、陈列,这种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可以对该行为人提起民事上的侵权诉讼;若利用他人摄影的照片进行盈利等,则构成了著作权侵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022-08-10 09:56
泄漏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实质性危害。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属于公民的隐私,应该注意保护,但是泄漏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对身份证本人并没有实质性危害。公民使用身份证办理重要事务时,一般要求本人到场并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符合委托代理的法律要求。持有人持有非本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票据等业务时,应用单位未经核实准予办理时,一旦发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时,该用证单位将承担责任。如果个人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身份证本人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可见,被别人知道身份证号码没有实质性危害。
2022-08-10 17:24
泄漏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实质性危害。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属于公民的隐私,应该注意保护,但是泄漏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对身份证本人并没有实质性危害。公民使用身份证办理重要事务时,一般要求本人到场并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符合委托代理的法律要求。持有人持有非本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票据等业务时,应用单位未经核实准予办理时,一旦发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时,该用证单位将承担责任。如果个人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身份证本人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可见,被别人知道身份证号码没有实质性危害。
2022-11-29 16:19
“泄漏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实质性危害。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属于公民的隐私,应该注意保护,但是泄漏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对身份证本人并没有实质性危害。公民使用身份证办理重要事务时,一般要求本人到场并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符合委托代理的法律要求。持有人持有非本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票据等业务时,应用单位未经核实准予办理时,一旦发生经济等方面的损失时,该用证单位将承担责任。如果个人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身份证本人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可见,被别人知道身份证号码没有实质性危害。 ”
2022-08-23 16:27
“把别人身份证照片发到朋友圈是违法的,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身份证上的信息是个人隐私,未经他人允许,在网上泄露他人信息的,侵害了他人隐私权,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03-06 11:37
如果行为人利用他人照片实施了毁损他人人格、名誉等行为,构成了对肖像权、名誉权的侵权;若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的是侮辱罪,依法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才会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是一般利用他人肖像照片进行盈利或未经同意而进行展出、陈列,这种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可以对该行为人提起民事上的侵权诉讼;若利用他人摄影的照片进行盈利等,则构成了著作权侵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