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有:1、表决权是一人一票;2、董事会要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2022-08-24 11:36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上市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有任何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五至十九人)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9人)的三分之二(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及以上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提出召开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2022-08-27 17:02
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2-08-18 10:27
董事会的职权有: 1、股东会议的召集权,向其报告工作的职权; 2、对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预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的决定权; 3、对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决定权; 4、执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4-28 08:53
独立董事的职权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作出决策;和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22-09-08 15:52
我国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特别规定。 这主要是指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所作的具体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中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在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部门规章中所作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