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依法赔偿营养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2-09-20 13:37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2022-08-31 08:34
对于营养费是没有具体的一个数额的,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024-05-29 15:00
隐瞒第三方责任属于骗保行为。隐瞒第三方责任就牵涉到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投保人在隐瞒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要求理赔,这是违反法律的,保险公司在不知道事实的情况下对投保人进行理赔的赔偿款,一旦隐瞒第三方责任的事实揭露,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退回赔偿款并追究投保人的责任。
2023-04-17 14:57
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1、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4-06 14:34
可以追回,如出轨一方赠与第三人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要求第三人返还出轨一方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