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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最晚提交时间

法律顾问 2023-05-24 15:29 标签: 生育津贴 提交 规定

生育津贴最晚提交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内,但部分省市可以在十八个月内进行申报。因此具体的申报生育津贴的时间,要根据各地的不同政策来确定。当事人可以直接询问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李佳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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