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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和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他们有什么区别?能在在一起诉讼吗?

法律顾问 2023-05-17 09:35 标签: 损害公司利益 责任纠纷 诉讼规定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被告只能是公司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除了以上主体外,还包括他人。. 即,只要是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赖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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