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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生前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把他名下的所有财产都交给了我。但现在所有的转让都需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来确认最后一份遗嘱。我有一个哥哥已经两年没有回来签字了。这份公证遗嘱会失败吗?还有一点,我两个月内没有接

法律顾问 2023-05-16 14:57 标签: 公证遗嘱 财产转让 规定

《民法典》规定遗赠公证需要立遗嘱人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证明力。继承人不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 【优先适用特别法】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向开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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