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给钱的办法:1、当事人可以跟客户进行协商,请求其支付价款;2、如果不能达成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客户支付价款,如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2-09-21 16:29
一、电话催债对于欠款,刚开始最好不要天天催,你可以放足两个礼拜时间,周四提醒下,告诉他周六银行不上班,烦请明天一定要安排,但明天根本别抱希望,肯定不会来的,如果能给早就主动给掉了。周一问下怎么没到,他说个什么什么理由,就当是真的。然后放一个礼拜不打电话。到下周一,再一个电话提醒下,这个时候付掉的可能就很大了。
二、传真加电话催债大千世界,什么样的人都有!也就会有些人,是欠款专业户,兜里揣着钱,舍不得给。
三、打官司催债上面都做了他还是不付款,那没办法了,法庭上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总是站在一个理字上!不过,打官司是下下策,迫不得已才使用。
2022-10-08 16:57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023-05-17 10:19
客户拖货款不给,可就其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携带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材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020-09-21 17:51
应对客户借口有五个步骤:
第一,判断这个借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判断这个借口是否充分到可以暂停付款。有时,不需用停止付款的方式即能解决问题;
第三,衡量这个问题的。臂如,客户提出拒绝付款的原因是什么;
第四,想想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客户希望的解决方式是什么,你们双方能够想出妥协的方法吗;
第五,尽快地解决问题。现在能解决就马上解决,不要让问题一再拖延。有时候,付出一些代价可以获得更大的价值。
2022-08-20 11:42
《著作权法》第三条
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产品的总装图纸、总装照片图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设计图蕴含的技术信息也受著作权法保护,并不能必然阻止他人按照设计图中的技术制造工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