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采取下列办法去救济:1、股东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且侵权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起诉;3、董事会拒绝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01-28 16:14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标准是通过考察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从而使公众成员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来具体判断的。
2022-09-28 15:03
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有侵权行为的存在、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标准,是通过考察行为人是否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作品,从而使公众成员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来判断的。
2022-09-09 14:53
2022-09-09 10:54
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021-12-21 09:11
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 原创作品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