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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期的案件罚金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4-02-24 14:23 标签: 追诉期 罚金

犯罪行为过了追诉期,一般情况下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存在罚金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规定了追诉时效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法定最高刑,追诉时效分别为5年、10年、15年或20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存在着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是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或者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如果一个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期,通常情况下,不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究,包括罚金在内的刑事处罚都不会被执行。但是,如果犯罪行为人在追诉期限内逃避侦查、审判,或者被害人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未得到立案,那么该案件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王远义律师

王远义律师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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