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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是否还要实缴

公司法务 2026-04-01 09:26 标签: 实缴 股权转让 新股

如果原股东已经完成实缴,新股东当然无需二次实缴,如果原股东没有实缴,那么新股东需要承担实缴的法律义务。实务中要特别注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虚高(千万或亿的级别),新股东会承担相应比列的实缴风险。这种情况下,如果新股东确实要受让股权,可以要求目标公司先完成减资,将注册资本降到合理大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陈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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