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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被他人冒名转让怎么维权的

公司法务 2026-08-18 09:13 标签: 冒名 维权 股权

股权被他人冒名转让,维权如下:
1.股东可以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其股权作出同意转让的决议时,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2.股东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邓国盛律师

邓国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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