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冒充权属人且没有得到权属人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有效合同必须具备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因为效力待定合同属于当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6-05-15 14:45
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3、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6、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
8、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2022-08-12 10:46
被房屋出卖人欺诈购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购房者应当返还房屋,出卖人应当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2-09-06 16:06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有效期。要么继续交易,直至交易结束,要么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但存在房地产分离出卖、产权未登记过户、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欺诈,显失公平、非法转让等情形时,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就是自始无效。
2022-08-12 09:58
抵押的房屋出卖合同如果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有效。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卖房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出卖房屋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2022-08-27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