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债权债务 2022-08-23 10:23 标签: 质押 合同 有效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吴伟律师

吴伟律师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