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前应调查了解的情况有:
1、考察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
2、房地产的权利人是谁;
3、房地产抵押状况;
4、房地产权利限制情况;
5、房地产的性质和用途,根据土地来源和用途不同,房屋的用途也不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不同。因此,应向登记机关查询房屋用途是住宅、办公楼还是商场。如果不是住宅用地,则在申报户口、子女入托或入学时带来麻烦,水、电、气、通讯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2022-08-24 10:01
投资性商业商务公寓,很多所谓的产权酒店或者小户型公寓所谓的以租代售其实都存在交房后的相关责任人不清晰的问题,目前我国相关法规对于这一领域其实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带,客户购买后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
2022-08-23 15:30
离婚前应考虑的事项有:
1、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子女探访权。
3、抚育子女的经济支持。
4、子女的医疗、牙医保险、住院吃药及心理健康费用。
5、抚育子女的开销的税务优惠谁来申领。
6、配偶赡养费。
7、财产分割等。
2022-08-12 14: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之外,申请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起申请,上述第三项是概括性的规定,因此一方面要看申请调查的证据形式和范围,另一方面要看法院的态度。
2022-08-27 11:45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3、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5、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6、出卖方迟延交房;
7、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2021-03-04 14:4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