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信息;
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
3、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
4、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024-10-31 09:13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
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
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2025-01-11 16:03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2025-02-19 14:00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2024-10-15 10:20
不会。劳动监察受理范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
2024-08-07 13:39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