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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理后几天通知被申请人?

劳动工伤 2026-10-13 09:44 标签: 劳动仲裁 受理后 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杨玉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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