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怎样享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筑工程 2026-08-18 09:02 标签: 受偿权 建设工程 价款

保障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依据是:
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公道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张茂琴律师

张茂琴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