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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属于什么案由

劳动工伤 2025-05-29 08:43 标签: 案由 拖欠工资

1、案由:
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2、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
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根据《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二、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
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
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张春艳律师

张春艳律师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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