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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人员调解民事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其他 2025-03-11 15:52 标签: 民事纠纷 居委会 调解

1、办理地点: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2、办理流程:
申请-接受调查-接受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王利南律师

王利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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